关于规范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意见
目前,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市场较为混乱,装修设计代替建筑设计问题较多,因消防改造导致房屋坍塌事故频发,为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,规范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工作,提出以下意见:
1、对于新建、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过验收的房屋建筑,受理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时,应确认装修工程是否改变了原建筑功能,是否增加了建筑荷载,是否改变了主要结构构件。若改变了建筑功能,应取得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;若增加了建筑荷载、改变了主要结构构件,应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原建筑设计单位授权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,并将建筑设计修改文件与装修设计文件同步报消防审查。
禁止装修设计代替建筑工程设计。
2、对于无法获取原设计、验收资料的老旧建筑改造,应先期进行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和房屋安全鉴定、评估其改造的可行性,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功能、结构加固处理设计,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,方可申报装修消防设计审查。
当装修工程需要改变建筑功能、增加建筑荷载、改变主要结构构件时,按照第1条办理。